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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双碳能力建设与碳排放管理》

各有关企事业单位:

       2020年9月,我国宣布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,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,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。这意味着我国更加坚定地贯彻新发展理念,推进产业转型和升级,走上绿色、低碳、循环的发展路径,实现高质量发展。“双碳”战略目标与规划制定已成为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工作。

       为协助各地政府、企业开展“双碳”行动,深度了解碳达峰、碳中和的相关政策,研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思路与措施,深入解读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方法路径,加强碳排放领域、碳市场相关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,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,培育建立一支规范化、专业化的碳排放管理人才队伍,满足各重点行业、企业的碳排放管理工作需要,我中心联合有关部门相关专家特开展碳排放管理员业务能力提升暨“双碳”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,希望各相关企业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培训内容

    (一)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背景与相关政策解读

    (二)碳市场管理策略与实践

   1.全国统一碳市场政策支撑体系解读;2.重点行业碳减排潜力分析与低碳技术创新实践;3.企业参与碳交易策略分享及碳管理典型案例解析;4.企业碳管理信息平台应用实践;5.企业碳金融创新实践。

     (三)碳交易机制基本原理与核心要素剖析

       1.总量设定与配额分配方法;2.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基本流程;3.中国自愿减排CCER项目与抵消机制案例分析;4.碳市场注册登记系统、排放报告系统与各交易平台;5.广东省碳排放权管理办法与MRV体系规则介绍;6.重点排放单位的行业标准、规范和发展趋势。

    (四)碳资产管理与项目开发

      1.碳资产管理环境下的企业应对策略;2.温室气体排放核查、案例及企业应对;3.新形势下碳资产项目的开发、项目审核及发展趋势。

    (五)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第三方核查标准与实践

      1.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流程和案例解读;2.第三方核查基本工作流程与关键点;3.纳入企业如何配合第三方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;4.中国自愿减排项目(CCER)核查标准与案例实践;5.国家重点行业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。

   (六)双碳目标下企业实现碳中和案例分享与发展路径建议

  二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
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   成都市   (10月20日全天报到)

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0日   上海市   (11月17日全天报到)

2021年12月08日至12月11日   深圳市   (12月08日全天报到)

       三、参加人员

  各企(事)业单位能源管理、碳管理相关负责人员和技术人员,地方各级政府、公共机构、低碳试点、碳排放报告、清单编制及碳市场管理相关人员;碳资产管理公司、电力交易公司、节能技术服务公司、科研单位、高校等技术支撑机构相关人员;其他关注全国碳市场发展,有志参与碳排放管理和碳交易工作的相关人员。

  四、主讲老师

  每期授课老师将从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、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,权威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、国内外碳市场研究机构、碳资产管理服务机构以及各大高校相关领域的专家中选配。

  五、费用

       A类收费:2980元/人(含培训、师资、场地、资料等费用);

       B类收费:3860元/人(含培训、师资、场地、资料、证书等费用)。

      文件发放范围有限,请收到文件后转发给相关部门或人员,统一组织人员参加的单位,给予优惠。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费用报到时面交或提前汇款至中心指定收款账户,培训费发票由会务组统一开具。

      六、证书说明

      经培训合格后,由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颁发“碳排放管理师”或“环境管理工程师”专业人才技能证书。此证可官方网站查询。根据《职业教育法》规定,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可根据此证了解人员接受培训的情况,作为能力评价、考核、聘用和任职的重要依据。需办理证书的学员,请提前将学历证明、身份证及一寸证件照片发电子版至我中心,以便办理证书使用。

    七、要求

     1、请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于报到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填好后 E-MAIL 至会务组;具体报到地点,会务组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另行通知。

     2、本次培训内容及相关课题均可赴公司提供内训,欢迎来电咨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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